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离退休人员
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本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十三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离退休人员
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更好地适应学校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管理机制
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学校对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处、直属单位)二级服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服务管理机构
1、学校建立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分工联系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是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的学校离退休工作的领导机构。
2、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的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
3、凡离退休人员满20人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须建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由院级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不满20人的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离退休工作。各单位确定专人作为离退休工作联络员负责离退休日常工作。
三、服务管理职责
(一)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学校离退休工作的总体要求,听取离退休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
3、组织召开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负责人会议,总结交流各部门和单位在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经验。
4、每年召开校情通报会、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离退休老同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二)离退休处(党工委)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并实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3、加强和改进离退休人员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动离退休人员关心发展,促进和谐的积极性。
4、鼓励和支持离退休人员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等方面发挥作用。
5、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参观学习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6、会同原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和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孤寡、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同志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7、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接待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8、负责办理离休人员丧事,协助原单位办理退休人员丧事。
9、负责离退休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0.协调、指导各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11、负责老年大学和离退休群众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信息采集、管理和统计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部门转达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
(2)协助安排校情通报会、老干部新年招待会、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等活动。
2、组织部
(1)会同离退休党工委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关心离退休工作队伍的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热心为老同志服务的干部充实离退休工作队伍。
(3)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政治待遇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3、人事处
(1)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2)协助办理离退休人员丧事,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和按有关政策规定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等发放工作。
(3)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反映的生活待遇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4、校工会
(1)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离退休人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2)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做好离退休人员福利发放工作。
(3)安排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支持他们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5、国有资产管理处
(1)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必要的房源调配工作。
(2)在学校经费计划落实后,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维修立项和设备购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6、财务处
(1)负责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的预算、划拨和宏观管理。
(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各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3)负责涉及离退休工作各项经费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7、后勤集团
(1)做好离退休人员车辆服务的保障工作。
(2)做好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3)听取离退休人员关于后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医院
(1)加强老年保健知识宣传,促进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
(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体检工作。
(3)按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工作。
(四)院、部、处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职责
(1)把离退休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2)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发扬尊老爱老的优良传统。教职工退休后,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每年以适当形式,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本单位发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做好重大节日和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4)负责办理本单位退休人员的丧事,协助离退休处办理本单位离休人员的丧事。
(5)负责接待处理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相关信息服务工作。